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攜程去哪兒被業(yè)界指責花樣作死 消費投訴頻發(fā)
內(nèi)容導讀:攜程出“假票”,去哪兒遭“封殺”,占市場7成的兩大巨頭自2016年以來,被業(yè)界指責正在加速“花樣作死”。表面看,他們向上遭到航空公司發(fā)難,向下則面臨乘客抱怨——3月14日,去哪兒更被曝出員工因不堪多方責難(尤...
發(fā)布時間:2016-03-15 10:56:41 點擊率:3089
攜程出“假票”,去哪兒遭“封殺”,占市場7成的兩大巨頭自2016年以來,被業(yè)界指責正在加速“花樣作死”。表面看,他們向上遭到航空公司發(fā)難,向下則面臨乘客抱怨——3月14日,去哪兒更被曝出員工因不堪多方責難(尤其指代理),怒砸電腦……是不是一種“所有人都在和我作對”的趕腳?
狗血劇情之外,我們要告訴您的是:這個點擊鼠標就能“帶你起飛帶你玩”的領(lǐng)域,正在發(fā)生一場利益絞殺,作為消費者,您正在面臨前所未有的風險,絕非危言聳聽,我們以實例分析。
傅先生去日本談生意,離開日本登機時,被拒,致電攜程客服后,對方再次出票,再次被拒。期間,攜程客服還曾教傅先生宣稱自己是“石原的親屬”。面對送行的日本合作伙伴,傅先生被警方問話,如此尷尬一幕,成為2016年“人在囧途”首秀,也被業(yè)界認為是目前OTA (Online TravelAgent)最具代表性的問題呈現(xiàn)。
這看似屬于個例,且攜程宣稱其概率低于萬分之二,但《中國經(jīng)營報》新媒體中心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所謂個例背后,存在著一個人人都難以躲避開的強大利益鏈條,我們細細道來。
攜程為什么會有問題票?在回答這個問題前,我們可以先了解一下攜程機票出售情況——攜程有自營售票,同時也有其他供應商在攜程上售票——果然,這起事件被攜程宣稱為代理商所致。
那么代理商為何會售出無法登機的機票?攜程給出的答案是供應商操作失誤——連續(xù)失誤兩次,并要求傅先生假冒“石原的親屬”,這種奇葩細節(jié)很難以操作失誤解釋。
好在傅先生自己搞明白了事情關(guān)鍵——他遇到了兩張“積分票”。
過程
“在我出行前,1月7日那張回程票可能已經(jīng)被航空公司查出不正常,或者是積分原主人舉報之類的,那張票已經(jīng)被掛起來了。所以我7日到機場值機的時候,航空公司值機柜臺就告訴我票有問題,讓我聯(lián)系供應商。”傅先生在接受《中國經(jīng)營報》采訪時,詳細回顧了整個過程。
“當時我要求攜程補一張票時,他們又讓我用一個日本人的積分票,這相當于我拿出一張假幣,被告知這錢有問題,又當著人家的面,印了一張假幣。”
“這事兒如果攜程不出面解決,在日本航空公司看來,就是一個偷積分的個人行為,因為他們無法想象一個賣假機票的企業(yè),怎么會變成中國最大的旅行機構(gòu)。
何謂積分票
這個詞我們并不陌生——航空公司為了鼓勵乘客總是選擇自己公司的航班,設(shè)置了“里程累積換免費機票”的積分票,但是很多乘客并不在意,于是這些積分有時便被閑置,于是供應商為了賺錢,將他人的積分兌換成免費機票給乘客使用。
之所以出現(xiàn)問題,是因為各航空公司往往規(guī)定,如果A的積分票給B用,則A需要向航空公司進行預約(一般在網(wǎng)上進行)并留下相應手續(xù),且往往要求A與B為親屬等。也即,防止一個人的積分被盜用,同時,強調(diào)“積分票”設(shè)立的目標——提升乘客對航空公司的黏度。
那么,供應商是怎么知曉乘客的積分,并實現(xiàn)了兌換呢?難道有乘客在主動配合供應商?過去曾出現(xiàn)的一個案件告訴我們:乘客信息和積分信息,是可以從航空公司某些人那里買來的!
供應商為何要買?這個簡單的利益大家都懂,一張免費票賣出去,賣多少都是盈利。但問題在于,供應商同時面臨風險——一旦被查,則會牽出倒賣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,且因為倒賣積分票觸怒航空公司,更會被航空公司“禁售”。
面對如此風險,卻要兩度給出“積分票”,這說明利益已經(jīng)大大壓過了風險,為什么會這樣?這就涉及整個行業(yè)所面臨的問題:一方面航空公司宣布將會把自營售票業(yè)務比例提高,這相當于宣布“以后更多票,我自己來賣,不用你們操心了”,另一方面,同行中巨頭競爭激烈,導致巨頭陣營之外的供應商盈利艱難。
獲得投資的巨頭,可以用低售價搶市場份額,高投入打渠道,而小的供應商無論是渠道還是售價,均會越來越糟。
因此,一方面前途暗淡,一方面盈利艱難,于是,小的供應商命懸一線,游走在犯罪邊緣——找人去買乘客信息,買積分信息,將大量積分票投入平臺銷售,一場“末路狂歡”上演。
甚至,這種玩法會徹底變成一種江湖戲法——所謂的供應商,更有可能壓根不存在正規(guī)渠道,即壓根兒不從航空公司那里拿票,也壓根兒沒有正經(jīng)票,只有“積分票”,玩得幾乎是無本生意(當然,有購買積分信息等投入)。
于是,我們發(fā)現(xiàn)近年來“積分票”維權(quán)事件出現(xiàn)的頻率大幅增加,而按照上述利益鏈條和行業(yè)背景,今后可能還會增多。當然,行業(yè)淘汰也會加速——當航空公司都要提高自營售票比例時,不僅小的供貨商會盈利艱難,攜程、去哪兒這樣的巨頭,正面臨挑戰(zhàn)。在執(zhí)法并不嚴格,個人信息倒賣泛濫的當前,盈利下滑、空間壓縮的“售票者”,會怎樣看待積分票?
事實上,航空公司已經(jīng)開始動手,3月14日去哪兒“員工砸電腦”背后即此——南航宣布“禁售”去哪兒。航空公司的開戰(zhàn)名義是:太多乘客投訴OTA。業(yè)界分析,航空公司的最終目的,則是進一步將OTA變?yōu)閷Я鞴ぞ摺?br />
如果這場戰(zhàn)爭持續(xù)日久,利益混沌中,消費者則將成為多方“武器”,自身風險暴漲。
同樣的利益邏輯,也存在于包括機票在內(nèi)的整個OTA領(lǐng)域,這就意味著,我們點擊鼠標預定的,極有可能是一場囧途,尤其很多人根本就不注意供應商的信息。
好吧,為了防止這種情況被我們的讀者遇到,我們特意向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許浩、吳迎成請教了其中的法律關(guān)系及該如何維權(quán)。
機票平臺企業(yè)和機票代理企業(yè)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。《消費者權(quán)益保護法》(以下稱《消法》)第四條經(jīng)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,應當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誠實信用的原則。要告知消費者所購買機票真實的情況,否則就是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(quán)。
如果訂票機構(gòu)沒有告知消費者所購買機票真實的情況,比如,如聲稱是正規(guī)機票,但實際是“積分機票”的情況,其行為涉嫌欺詐。《消法》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(quán)利。如果企業(yè)存在欺詐行為的,如聲稱是正規(guī)機票,但實際是“積分機票”的情況。
《消法》第五十五條經(jīng)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,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,增加賠償?shù)慕痤~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;這意味著,一旦訂票機構(gòu)被認定有欺詐行為的,消費者可以主張三倍索賠。
消費者一旦遭遇欺詐,可以向平臺企業(yè),也可以向機票代理企業(yè)主張自己的權(quán)利,但是訂票平臺直接面向消費者,是商品和服務的第一責任人,對于出現(xiàn)消費者權(quán)益受損的情況,要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此外,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不可以貪圖小便宜,冒用他人親屬名義使用積分機票。如果被航空公司查出冒用,或者是積分原主人舉報之類的問題,也將會面臨法律風險。